中新經緯10月17日電 據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4年10月17日,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政利用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包裝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業(yè)務承攬、人員錄用、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5萬余元。
2003年至2021年,周政利用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糧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采取虛報住房獎勵、虛列開支、虛增獎金等方式騙取公款,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241萬余元。
2013年至2014年,周政利用擔任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地產集團深圳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濫用職權,違反規(guī)定推動相關項目,共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人民幣1.01億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周政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周政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周政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3年1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2024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政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接受宴請,違規(guī)組織公款宴請,用公款購買、發(fā)放消費卡;組織原則缺失,在職工錄用、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公器私用,為親屬推銷金融產品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毫無紀法底線,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yè)務承攬、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貪婪無度,騙取公款據為己有;擅權妄為,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依據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周政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同月(2024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涉嫌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周政作出逮捕決定。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涉嫌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