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13日電 *ST同洲(同洲電子)13日晚間發(fā)布《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一審判決公司向朱秀梅等114名投資者賠償損失675.8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12.25萬元。準許投資者侯向東等4名投資者撤訴。
*ST同洲表示,上述判決系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鑒于案件尚未結案,公司暫無法判斷上述投資者訴訟事項對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
上述投資者的訴訟指向*ST同洲2021年的一項處罰。
2021年7月8日,*ST同洲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深圳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董事長袁明,董事、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顏小北等相關責任人受到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經查明,同洲電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包括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虛構銷售收入。綜上,同洲電子2014年度虛減凈利潤2630萬元,2015年度虛增凈利潤11022.16萬元,2016年度虛減凈利潤4203.44萬元,分別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凈利潤的6.31%、164.17%和6.89%,并導致同洲電子在2015年年度報告中將虧損披露為盈利,同洲電子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成立于1994年,是專注于為全球用戶提供領先的智慧家庭產品與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yè)。2006年,公司成功上市,是我國專業(yè)從事數字視訊行業(yè)的首批上市公司。
2024年上半年,*ST同洲實現營收7639.79萬元,同比下降50.0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3608.41萬元,同比下降9.26%。
截至9月13日收盤,*ST同洲報1.83元/股,總市值14億元。(中新經緯APP)